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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离婚协议都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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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常规离婚协议都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包括的内容有:(1)写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回(2)写明双方现有房产答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以及动产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等意见。(3)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以及探视权等。

二、离婚协议书中都要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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