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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子一方签署了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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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审慎,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未授权则需认可合同有效性;若第三方善意购买且按规定办理手续,则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特定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体情况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夫妻另一方授权,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在此情况下,合同为待定合同,需夫妻另一方认可。另一方认可则合同有效,否则无效;

2、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方主张追回房屋,人民不予支持。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特定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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