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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帮扶方案(3篇)

来源:学车网

学生帮扶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上5月19日在村召开的县“走基层”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时间要求是在6月15日对前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中存在的问题(程序问题、农户信息错漏问题、该进未进贫困户问题、不该进而进农户问题)进行更正,并建立好兜底扶贫台账(孤儿、五保、无劳动力、无明白人)及死亡销户台账。同时要对干部驻村帮扶存在的问题,扶贫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主体,分级负责

  镇成立“走基层”暨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领导组,以各村为主体,按照领导联村、部门驻村、干部驻村原则分级负责,有序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各项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无上访。

  四、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整改内容及措施

  第一部分,建档立卡方面

  一、程序问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组上未召开评议会,

  2、村上未召开评议会、

  3、未在村组公示。

  方法:要求按程序重新操作。对已进入系统的但不该进系统农户,采取自行脱贫;对该进未进农户进行建立档案登记造册,采取其它民政、冬今款等方式进行扶持。

  二、农户信息问题包括:

  1、农户信息错误,

  2、农户信息不完善。

  方法:以镇下发各村贫困户登记表为参考,通过实地走访对各农户信息进行逐项核实更正。

  三、几套台账建立(兜底扶贫台账、死亡销户台账、该进未进台账、不该进而进入系统台账)

  方法:对各建档立卡农户信息进行核对,分别建立相应台帐。

  第二部分,干部驻村帮扶方面

  1、进一步丰富帮扶内容(产业、贷款、民政、捐赠、修路等等;)。

  2、帮扶规划与到户计划(制定三年解贫)。

  3、切实抓好入户帮扶工作。

  第三部分扶贫项目建设工作

  6月10日前,20xx年精准扶贫项目到户项目全部完成,各驻村工作队完成初步验收,并报镇经发办。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认清开展好走基层和扶贫工作形势和背景;

  2、理清楚走基层和精准扶贫的关系;

  3、明确走基层和精准扶贫的目标和重点;

  4、加强对走基层和精准扶贫的组织领导。

学生帮扶方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学生帮扶方案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扶是落实精准扶贫机制,增强扶贫内生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现就扎实推进我县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和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帮扶机制,协调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不辍学,确保所有高中、高(中)职特困学生得到资助。

  二、帮扶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需要帮扶的特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

  1、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按照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的要求逐户比对、核实,对不完善和需更正的信息重新确认,建立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并按要求将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QQ群“贫困学生帮扶”账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

  2、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都要建立学校贫困学生台账,在本校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校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持有的.“扶贫工作手册”予以登记确认,在学校贫困学生台账中予以注明“建档户”。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

  3、各乡镇、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学生异动信息进行更新,并分别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和县教育局,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流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帮扶对象精准。

  (二)开展县乡干部帮联贫困家庭学生活动

  1、帮联安排。按照县委发〔20xx〕1号文件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层骨干和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至少帮联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特困户家庭学生。帮联可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等方式,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联全覆盖。

  2、对象确定。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选择帮联。对口扶贫点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原则上由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驻**单位(以下简称后盾单位)干部帮联,不足帮联对象的由后盾单位与对口扶贫点村所在乡镇联系,在就近其他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确定;对口扶贫点村以外的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由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帮联;对口扶贫点村贫困学生由所驻点村和乡镇与驻村工作队联系确定帮联;其他自愿参与的社会组织、团体或爱心人士的帮联对象与县教育局联系确定。

  3、对象上报。县委点村各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各后盾单位分别上报;乡镇和点村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乡镇统一上报;其他自愿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县教育局上报。各乡镇、后盾单位必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象和干部结对帮联全覆盖,并建好贫困学生帮联台账,并将帮联结对情况按照县作风办设计的表格格式要求,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以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和excel电子文档二种形式,分别报送县作风办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审核备案。

  4、工作要求。每名干部帮联的贫困学生对象每年资助金额1000元以上,其经费可在单位帮联协会资金中列支;同时要加强心理关爱,帮联干部每年走访帮联学生对象不少于4次,主动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健康的家庭互动活动,帮联情况应在民情日记中详细记载。

  (三)落实国家助学普惠

  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好现有国家助学普惠,实现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互联互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人人享受,就高不就低全覆盖。

  1、中职免学费:100%学生享受,每生每期1200元;

  2、中职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普高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5%学生享受,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

  5、幼儿入园补助(仅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5%幼儿享受,每年1000元;

  6、大学新生入学(依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大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县扶贫部门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含中职、中专、技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学生按照秋季、春季两期分别资助1000元;对因面临失学、辍学就读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学生每年资助20xx元。

  (四)争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继续开展“帮联解民难,爱心助学子”活动,每年筹集资金150万元以上,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00名以上。

  2、继续办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过滋惠计划、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实施教育扶贫;

  3、积极引导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或爱心人士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精准扶助。

  四、工作保障

  1、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注重发掘扶贫助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开展帮联贫困学生活动。

  2、确保精准。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库内的学生对象,各乡镇都要认真核实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审核,确保对象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全覆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子女同步享受,确保对象精准帮扶。

  3、抓好考评。扶贫助学工作作为 “脱贫攻坚”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年终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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