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可因抽逃出资解除股东资格,但需抽逃全部出资。解除前需催告股东补正,给予合理期间缴纳或返还出资的机会。只有在催告期限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才能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法律分析
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因抽逃出资解除股东资格。但需要是抽逃全部出资的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且除名前,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
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拓展延伸
抽逃出资后,股东是否仍享有完全的股东权益?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将其本应出资的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在发生抽逃出资后,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能够继续享有完全的股东权益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抽逃出资是违反法律和合同的行为。因此,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后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和公司内部制裁。
首先,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股东的责任,要求其返还抽逃的资金,并可能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此外,股东还可能面临公司内部制裁,如被剥夺投票权、股东津贴或其他股东权益。
然而,尽管发生了抽逃出资,已足额出资的股东仍然保留其股东身份和权益。这意味着他们仍然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和分配利润的权益。但是,他们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或削弱,具体取决于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综上所述,抽逃出资后,已足额出资的股东虽然仍然保留股东身份,但其享有的股东权益可能会受到或削弱。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并可能对其进行内部制裁。因此,对于股东而言,遵守公司规定和合法经营是确保享有完全股东权益的关键。
结语
抽逃出资后,已足额出资的股东仍保留股东身份,但其享有的权益可能受限。公司有权追究责任并进行内部制裁。遵守规定和合法经营是确保享有完全股东权益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