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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国孩子的第一个监护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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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第一个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被监护人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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