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或县级组织部门保存。
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第三条 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