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都由宣传部、组织部、部、办、总工会、武装部、委、监察局、、、党校、政研室、党研室、老干局、团委、机、广电局、电台、妇联县委办、史志委、文明办 机构等组成。党的各级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副,并报上级员会批准;必要时可由上级员会指定。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