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于期满未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情形,视为没有提出专利复查,专利管理部门将不会对其进行复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