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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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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分手,进行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对全部的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需要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然后可以估算出共同财产价值,并且需要经过双方的认可。最后可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前,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了约定,可以避免部分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关于人民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一、如何认定同居共同债务?

同居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二、怎么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一、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依据最高《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同居共同债务如何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的,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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